各学院:
为激励和帮助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我校设立了“中国石油奖学金”。为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中国石油奖学金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出资设立,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所学专业以石油石化相关专业为主,理工科专业学生不低于3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具有为祖国石油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申报“优秀生奖学金”的研究生上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申报“特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年度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参评特困奖的学生须为黑龙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贫困学生);
5、研究生期间正式发表过本学科认定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申报人研究生导师,署名单位为东北石油大学),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前三排位,署名单位为东北石油大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者(前三排位)优先考虑。
6、今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中国石油奖学金。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
中国石油奖学金共奖励我校研究生15人,其中特困奖比例不低于30%,奖励标准均为6000元/人。
五、申报要求及评选程序
1、可申报单位为: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信息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以上各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其中推荐2个或3个候选人的学院必须1人推荐为“优秀奖”、其余人推荐为“特困奖”,推荐1个候选人的学院推荐为“优秀奖”或“特困奖”均可,推荐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问题后报送;
3、经学工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4、被授予“中国石油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严重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荣誉资格,并追回所发奖学金。(该奖项没有获奖证书)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2023年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附件1),同时填写《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一份(附件2),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机关楼232,同时将《评审表》和《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nepuxgbxsgl@126.com。
报送截止时间:11月10日 报送地点:机关楼232
联系人:包灵灵 联系电话:0459-6502801
七、名额分配情况
序号
单位
名额
推荐要求
1
地球科学学院
2
推荐1名优秀奖、1名特困奖
石油工程学院
3
推荐1名优秀奖、2名特困奖
化学化工学院
推荐优秀奖、特困奖均可,二选一
4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6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8
经济管理学院
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附件1:2023年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及填写说明
附件2: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
附件3:2023年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材料及要求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