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工程教育认证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正文

计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适应工程教育认证,规范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体系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科学评价课程目标,持续改进课程体系,特制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

一、评价方法

专业要定期对课程体系合理性进行评价,及时根据课程目标评价改进报告、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调研反馈意见进行评价,也可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同时进行。

二、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一般为4年,调查反馈信息采集周期为2年,或者与东北石油大学培养方案修订政策相一致。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人才需求,国家政策等进行相应调整。

三、评价责任机构与职责

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本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组负责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全面工作,具体由课程体系工作小组实施。具体职责:

院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作为评价与反馈工作负责人,统筹协调评价与反馈工作;

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组负责制定合理性评价方法,组织召开评价与反馈会议;

课程体系工作小组负责评价问卷的起草、发放、回收,反馈意见的整理与总结。

四、评价过程

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组讨论确定评价方法;课程体系工作小组起草评价问卷,并以多种途径向评价人群,包括教师、学生(含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发放评价问卷及回收反馈意见,并汇总与整理反馈意见,总结后上报给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组。

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组对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形成初步意见并提交学院,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体系合理性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五、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课程体系的构成是否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是否能够全面支撑毕业要求的观测点。

(2)课程体系中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观测点是否能够对应并可落实。

(3)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

(4)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

六、评价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主要采用调查问卷、座谈和走访等方法,间接推估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主要包含教师、企业专家和学生对课程的评价、课程的反馈意见等。

本办法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解释。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