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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智慧+“方向班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6-25    作者:     来源:     点击: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智慧+”方向班管理办法


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加强校企深度合作、产教融合,培养满足企业需要的复合应用型人才,自2023级起,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智慧+”方向班(简称:方向班)。为规范方向班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方向班充分发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将知识、技能与岗位需求实现无缝对接,充分发掘学生潜力,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条 方向班的是否开办、学生规模、合作企业等由学院组织论证,根据当年企业或行业对人才需求情况,与合作企业协商决定。

第三条 方向班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35人。录取人数少于20人时,学院停招当年方向班。

第二章 选拔方式

第四条 方向班的选拔对象为计算机大类学生。

第五条 选拔方式以自愿报名为主,在符合分流条件的全体学生中,按照提前批次志愿的方式,在大类分流时根据绩点进行择优选拔。学生被方向班录取后不再参与大类分流,未录取者后续分流和培养过程不受任何影响。

第六条 方向班学生被录取后直至毕业不可中途退出。转专业、休学等学籍异动需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培养模式

第七条 方向班隶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配备班主任一名,日常管理归属计算机科学技术系。学生修完方向班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满足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条件,方可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方向班学生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名额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共用。

第九条 方向班学生大四学年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入企业开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和处理。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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